跨文化生意場 · 第 1 篇
跟日本客戶提案,為什麼你準備得剛剛好,他反而更慢
2026 Aug 10 貿易與銷售 學習反思
十六年前我剛進國際貿易這一行,上班第一天就被前輩訓了一頓:
「不是剛上完十二週的國際貿易班嗎,還坐第一排,筆記寫滿一整本,結果一件事都不會做!」
後來跟三十幾個國家打交道賣機器,我練成的習慣是反過來的:先跟客戶說一個案例或故事,某間工廠遇過一樣的問題、後來怎麼解,讓他自己走到結論的前半步。如果是他自己想通的結論,他會替你辯護。
這套方法很好用。好用到我以為它對每個人都好用。
一、這週學到的框架
Minerva 這門課的前兩堂,從 Erin Meyer《文化地圖》(The Culture Map, 2014)這本書,加上五湖四海的老師同學的經驗開始,談的就是這兩種順序的名字:
Principle-first,先講原理再談應用。日本人、法國人、德國人吃這套。
Applications-first,先講案例跟結果。美國人,還有做生意的台灣人,吃這套。
沒有對錯,只有用在誰身上。
一位同學分享的一段話深深打中我:「台灣的教育是 principle-first,但整個社會的運作是 applications-first。」
對吼。難怪那麼多人覺得學校教的沒用。不是內容錯了,是順序錯了。我當年學的東西也沒錯,只是它出現的順序,跟工作需要的順序剛好相反。
二、我踩過的那個坑
日本客戶評估案子總是特別久。
報價寄出去,追蹤,回覆是「還在內部評估」。再追蹤,還是「還在內部評估」。同樣的規格、同樣的價格帶,美國客戶三週給答案,日本客戶可以拖三個月,然後突然回來,問一堆我以為早就講清楚的問題。
我一直以為那是猶豫。以為是他們保守、決策層級多、不想承擔風險。
更糟的是,我還很得意於自己「不浪費客戶時間」。提案精簡、重點清楚、直接給結論和價格——我以為這叫專業。
課堂上一位日本同學說了一句話,把這件事整個翻過來:日本人行動之前,要先理解提案背後的背景、過程跟理由。只講預期結果是不夠的。
三、用這個框架回頭看,我當時錯在哪
我以為我給的資料「剛剛好」。
但對他們來說,那不是節省時間,而是他們必須額外花時間,自己去補齊我沒給的那一大塊。
我省下的其實是自己的時間。我把「講清楚背景與推導過程」當成廢話刪掉,他們就得自己重做一次那個推導。而且因為缺乏第一手資料,他們的推導比我慢得多,還會產生我沒預料到的疑問。那些「突然冒出來的問題」,是他們補課補到一半的產物。
三個月的等待,是我逼他們自己去查的結果。
更麻煩的是,這個誤會會自我強化。我覺得日本客戶慢,所以下次提案我更精簡、更想快點切入重點,結果他們更慢。
四、如果重來我會怎麼做
一、對 principle-first 的客戶,提案先補背景與理由,然後給時間。
把「我們為什麼認為這個規格適合你們」的推導完整寫出來:我們看到什麼、根據什麼判斷、排除了哪些方案、為什麼排除。這一段對美國客戶來說是贅字,對日本、德國、法國客戶來說是必需品。給完之後,不要三天後就追,那反而顯得我們不懂規矩。
二、對偏好原理的客戶,開場先講方法論,忍住不要直接跳案例。
這一點對我來說最難,因為我的本能就是先講故事。現在我會提醒自己:講故事是我的舒適圈,客戶不一定住在裡面。
三、兩種資料都要準備,因為兩種都有不可替代的價值。
我原本的行動清單是「把所有經銷商訓練文字都改成 applications-first」。後來想想不對。principle-first 的資料有助於建立專業形象甚至權威感,面對初次合作的對象,先拿得出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東西,在對方心中的份量會比直接跳進去解問題再高一些。
一位做 coaching 的同學課後做了一件我很佩服的事:他用這個視角回頭分析自己做過的一百場 coaching,發現超過七成是用 applications-first 切入。但他沒有停在這裡,他繼續問:這是因為這樣真的比較好,還是只是我的習慣?後來他刻意切換兩種風格,發現 principle-first 的效果不會比較差。
十六年前那位前輩罵我的是內容沒用。現在我知道,那本筆記裡的東西後來一樣都沒白學,只是它出現的順序錯了。
參考文獻
Meyer, E. (2014). The Culture Map: Breaking Through the Invisible Boundaries of Global Business. Public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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