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反思

做過的事都會成為養分

做過的工作

最近在網路上流行一個活動,列出十個曾做過的工作,其中只有一個是假的,請大家猜猜看是哪一個。我本來想要跟風也來寫十種,可是實在難以決定要放哪十種,乾脆就做成文字雲通通秀出來。

第一次的打工經驗是國小三年級,同學家裡的新超市開張,去他家玩的時候他們家人問要不要幫忙塞傳單,工作其實很簡單,就是拿著一疊傳單,然後挨家挨戶放到信箱裡。在暑假的豔陽下塞一個下午傳單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不過一群小孩子走在一起就是覺得好玩吧,邊做邊打鬧地塞完了所有傳單後,同學的叔叔說我們每個人可以隨便挑架上的一個東西帶回家,我永遠記得我挑的是一包沙琪瑪,而且挑的時候還很緊張,怕這個太貴了叔叔會生氣,小孩子嘛,對金錢沒什麼概念,哪知道做了超級廉價勞工,反正好玩就好。

可能因為我常常跑到不同的同學家玩,而且喜歡幫忙做事情,小學時陸續就做過釀龍眼酒(連續好幾天剝整個下午的龍眼剝到懷疑人生)、家庭代工(這個好多同學家都有,我們不能碰機器,就幫忙檢查跟包裝)、賣菜、賣水果,同學們的家長在幫忙完後會給一點零用錢,我就可以拿去買錄音帶來聽。

國高中時期家中曾投資連鎖眼鏡行,平常假日會幫忙拿傳單去街上發,寒暑假則是到店裡顧櫃台賺零用錢,賺到的錢自然又是變成唱片了。這段時間我發傳單越發越有心得,加上高中參加童軍團後變得超級不怕丟臉,漸漸培養出快速跟陌生人破冰的能力。在這個時期我打工純粹都只是為了買自己想買的東西,大概80%拿去買唱片,20%拿去買書跟電玩遊戲。

到台北念大學後,因為是家中第一個滿18歲的孩子,可能急著想要減輕家裡負擔吧,開始了瘋狂打工的大學人生。每個月工時超過一百小時是什麼概念呢?因為白天幾乎都要上課,這樣的打工時數大概是每天的午餐時間跟晚餐時間都在工作,然後一個月裡的一半周末時間也花在工作上。通常我是平日以一個餐飲類的正職為主,假日另外接短期或臨時性的工作,例如發傳單、展場銷售、特賣會銷售、搬家、洗車、戶外活動助教等。這樣能賺多少錢呢?2000年前後服務業的時薪大概是七十元上下,假日外快一天可能接近一千,每個月做得要死要活,也才勉強賺八千到一萬元左右,一個大男生在台北市三餐都外食的話,剛好花完。所以我對整個90年代的西洋流行音樂如數家珍,但2000年以後的歌手就比較不熟,因為上大學後就沒有閒錢買CD了。

從小被教育勤能補拙,要勤勞,要肯做,那時不懂「選擇比努力重要」這回事,回頭看當時只知道像牛一樣一直拖著犁往前走,不懂得找工具或找方向,做的都是一些取代性很高的工作,薪酬成長度自然也是極低。不過要說最大的收穫嘛,那就是認識了三教九流的人,拓展了認知邊界。

我在選擇職業的時候,通常優先考量能不能跟人做第一線的接觸,我真的很喜歡與人互動,因此求職時的關鍵字通常是與銷售或客服相關。在我的職涯中唯一一個不需與人互動的工作是國內心理學期刊的編輯助理,上班地點在台大,我做那份工作是因為他在徵才啟事上面寫要找改錯字高手,而我很喜歡改錯字。

90元的時薪在當時已經很高了,來了二三十個人應徵。總編發了張考卷給大家改錯字,如今已忘記時間限制是多少分鐘,只記得我很快寫完第一個交卷,人還沒走到台大後門電話就響起來,要我帶著身分證去填資料,我錄取了。

出社會後做的正職,有社工、書店店員、國外業務人員,乍看之下跨度很大。但對我來說他們都是跟人做第一線接觸的工作,其中有非常多的共通點。做過那麼多種類的工作,曾經也懷疑雖然學那些很有趣,可是是不是這輩子其實用不到?

直到走上了國際貿易之路,我才發現因為有很多不同行業經驗,因此學新的概念或技術,可以很快舉出例子輔助說明。因為曾與各式各樣的人相處,讓我養成對文化的尊重,並且很自然地就能在短時間內與對方達到熱絡或有建設性的互動。

這是我做過的事,你有什麼想要知道的部分,而我在這篇文章中沒聊到嗎?歡迎留言或來信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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